为做好2023年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招生也是育人”的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2.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
3.确保考生的自主报考,鼓励跨学院交流以及接收不同招生单位的推免生。
4.进一步加强学院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的指导作用。
5.以人为本,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党政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负责人担任,组员由学科专家组成;成立纪检督察小组,组长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成员一般由学院纪委委员组成。
三、招生类型
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
鼓励优秀的推免生报考我校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直博生。
四、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本科就读高校推免生资格。
5.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注:预报名阶段,对于尚未确定但仍有希望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同样进行申请,正式报名阶段未取得推免生资格的,预录取资格自动取消。
五、报名流程
建议有意向申报我院推免生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预报名:即日起,考生可通过bes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推免生预报名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s://yjspt.xidian.edu.cn/gsapp/sys/wdyjsbm/entrance.do
我院研究生报名平台截止报名时间为9月27日18:00。
预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前六学期成绩单原件;
(2)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或TOEFL、GRE、GMAT、IELTS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成绩单复印件;
(3)证明自己学术能力的材料,如:获奖证书,发表或已录用学术论文、出版物及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4)加盖本人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印章的《政审表》;
(5)《bes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推免生报考诚信承诺书》。
2.正式报名:取得我院预推免资格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报名信息应与预推免系统报名信息一致。系统报名时间以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准。
3.直博生报名
(1)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推免生,经学院确认预录取资格,并在正式报名时获得直接攻读博士“待录取”后,须向学院提交“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和个人成果材料,相关表格在西电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2)推免生应在学校2023年春季博士报名时,按要求进行博士网报,并参加学院组织的博士复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复试考核
2023年推免生复试考核由各复试考核小组组织实施,全程录音录像。参加推免生预报名的学生,经考核合格可获得“预录取”资格。未进行预报名的学生,需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正式报名后参加复试考核。
1.考核时间:即日起-9月30日。
2.考核内容: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考查英语口语与听力、专业知识与知识结构、科研能力与创新意识、综合素质等。考核难度适当,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确保公平、公正。
3.复试形式以综合面试为主,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考核安排:本校学生采取现场面试,外校学生采取现场面试和网络远程面试相结合的考核形式,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录取
推免生录取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按照系统时间节点完成工作流程。
1.取得我院预录取资格的推免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优先批次录取。录取导师以我校“2023年推免生预报名”的接收导师为准。
2.其他申请推免生,根据“推免服务系统”通知时间,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合格后,可进行待录取。
3.学院鼓励优秀推免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
4.考生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
八、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录取资格;
3.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者;
4.未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5.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复试、录取;
6.出现学术不端、不良诚信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对在推免招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推荐高校,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九、信息公开
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我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029-81891789
十、咨询方式
学院网址:/
微信公众号:我院
招生联系电话:029-81891878
联系人: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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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0日